政府与政治
约旦河西岸的政府与政治
约旦河西岸的政府结构、领导人、首都、军事和国家象征。
政府结构
宪法基础、权力分支、政党和领导层。
- 行政部门
- 约旦河西岸的行政权力机构运作于1990年代《奥斯陆协议》所确立的框架之下。该协议设立了巴勒斯坦权力机构(PA),作为巴勒斯坦自治区域的管辖机构。约旦河西岸的政治结构错综复杂,折射出这片土地悬而未决的现实处境——它既处于以色列军事占领之下,同时在特定区域内又实行巴勒斯坦自治。 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为国家元首,掌握重要的行政权力。Mahmoud Abbas,又以其战斗化名Abu Mazen为人所知,自2005年1月Yasser Arafat逝世后接任主席一职,至今在位。Abbas领导法塔赫——巴勒斯坦政坛中占主导地位的世俗民族主义运动。其主席任期在官方意义上已于2009年届满,但由于政治分歧、法律争议及安全顾虑,选举一再搁置,使得其持续执政成为长期争议的焦点。 总理为政府首脑,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总理由主席任命,并主持部长理事会的工作。部长理事会相当于内阁,负责协调包括财政、教育、卫生及基础设施在内的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事务。 约旦河西岸的行政权力格局因两大派别的分裂而愈加复杂:控制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法塔赫,与2007年夺取加沙地带控制权的哈马斯之间的政治裂痕,使巴勒斯坦统一治理无从实现,和解努力也陷入僵局。两派之间虽多次尝试达成团结协议,但基本上均未能建立起持久运作的联合管理机制。 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行政权力在实践层面同样受到制约,以色列军事力量与民政管理机构的存在构成重要掣肘,这一情况在C区尤为突出。C区约占约旦河西岸总面积的60%,至今仍处于以色列的全面管控之下。这使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实际管辖范围主要局限于A区和B区,并在这两个区域内分别行使不同程度的民政与安全权力。
- 立法机构
- 管辖约旦河西岸的立法机构运作于一个复杂且分裂的政治框架之内,这一框架由数十年来悬而未决的冲突以及以色列与巴勒斯坦当局之间持续进行的谈判所塑造。 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PLC)依据1993年《奥斯陆协议》设立,是巴勒斯坦权力机构(PA)的立法机关。立法委员会共设132个席位,成员通过比例代表制与地区选区相结合的混合选举制度产生。约旦河西岸与加沙地带原本均属立法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但自2007年起,该机构基本陷入瘫痪——彼时,主导约旦河西岸的法塔赫与控制加沙地带的哈马斯之间发生政治分裂。 2006年巴勒斯坦立法选举是立法委员会成立以来举行的第二次此类选举,哈马斯在此次选举中赢得多数席位,随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随之而来的法塔赫与哈马斯之间的冲突,导致巴勒斯坦治理事实上一分为二——以马哈茂德·阿巴斯为主席的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继续在约旦河西岸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颁布总统令的方式行使有限的立法权力,实际上绕开了已陷入僵局的立法委员会。 原定于2021年5月举行的立法选举被阿巴斯主席宣布取消,理由是各方在东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是否享有投票权问题上存在分歧。这一决定遭到多个政治派别及国际观察人士的批评,也进一步推迟了恢复正常运作的立法机构的任何可能。 在此过渡期间,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对约旦河西岸的治理高度依赖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主席府及部长理事会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依据2002年通过的《基本法》运作,该法律作为临时性宪法框架,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但在实践中,各权力机构之间的制衡关系已受到严重破坏。 与此同时,约旦河西岸仍处于以色列军事管辖之下——依据奥斯陆框架,B区和C区内的以色列民政管理机构对土地使用、许可证发放及安全事务行使不同程度的管控权力,这进一步制约了巴勒斯坦立法权力在当地的实际行使。
- 独立
- 巴勒斯坦人和其他民族占83%,犹太人占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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