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政治
诺福克岛的政府与政治
诺福克岛的政府结构、领导人、首都、军事和国家象征。
政府结构
宪法基础、权力分支、政党和领导层。
- 政府类型
- NA
- 行政区划
- 无(澳大利亚领土)
- 法律制度
- 以澳大利亚法律、地方条例和法案为基础;英普通法适用于澳大利亚法律和诺福克岛法律均未涉及的事项
- 选举权
- 18岁及以上;普遍选举权
- 公民身份
- 参见澳大利亚
- 行政部门
- 国家元首:查尔斯三世国王(自2022年9月8日起);由行政官George PLANT代表(自2023年7月1日起) 政府首脑:立法议会主席兼首席部长Andre NOBBS;首席部长由诺福克岛地区议会成员互选产生 内阁:诺福克岛地区议会于2015年澳大利亚联邦对诺福克岛治理架构实施改革后,取代了原立法议会;该议会负责处理地方政府事务,而更广泛的行政权力则由澳大利亚联邦通过委任的行政官行使 选举:君主制世袭;行政官由澳大利亚总督任命;2015年诺福克岛立法议会被撤销后,该岛依据《2015年诺福克岛立法修正案》转型为地区议会模式,其自治权力大幅削减;议会选举依照澳大利亚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定期举行 选举结果:2015年的治理改革在诺福克岛居民中引发较大争议,许多居民此前享有较高程度的自治权;主张恢复自治的人士持续就此事与澳大利亚联邦当局进行沟通交涉
- 立法机构
- 诺福克岛此前设有自己的单院制立法议会,共9个席位。议员依照一套独特的投票制度选举产生:每位选民拥有九票,票权平等,但投给同一候选人的票数不得超过四票。议员任期三年,全部席位均由独立人士出任,因为岛上没有正式的政党组织。 然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2015年通过《2015年诺福克岛立法修正法案》,诺福克岛的治理架构由此发生了重大变革。该法案实际上废除了诺福克岛立法议会,终结了该岛的自治地位。自2016年7月1日起,诺福克岛作为澳大利亚的一个外部领地,受到更为直接的管辖,地方行政职能移交由诺福克岛地区议会负责。该议会由五名民选议员组成,任期四年。联邦及州级立法事务现由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处理,诺福克岛居民自2016年起亦获资格参与澳大利亚联邦选举投票。
- 司法部门
- 最高法院;小额诉讼法庭
- 政治党派
- none
- 宪法
- 1979年诺福克岛法
- 独立
- 无(澳大利亚领土)
- 国家假日
- 皮特凯恩人到达日,6月8日(1856年)
- 国际组织参与
- none
- 驻美外交代表机构
- 无(澳大利亚领土)
- 美国外交代表
- 无(澳大利亚领土)
首都
政府所在地和政治历史
- 首都
- 金斯敦
- 位置
- 南纬29°03′,东经167°58′
- 时差
- UTC+11(标准时间期间比华盛顿特区早16小时)
- 历史
- 该名称是"国王的"和"镇"两个词的组合;18世纪末该镇建立时在位的英国国王是乔治三世
国家象征
国旗、国歌及其他国家认同的象征
国旗

- 旗帜象征
- 三个竖条纹,从左到右分别为绿色、白色和绿色,白色条纹略宽,中央有一棵大型绿色诺福克岛松树
- 采纳日期
- 1980年1月17日
国歌
- 国歌历史
- territory of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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