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政治
德国的政府与政治
德国的政府结构、领导人、首都、军事和国家象征。
政府结构
宪法基础、权力分支、政党和领导层。
- 政府类型
- 联邦共和制
- 行政区划
- 16个州(Laender,单数形式为Land):巴登-符腾堡州、巴伐利亚州、柏林、勃兰登堡州、不来梅、汉堡、黑森州、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下萨克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萨尔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图林根州
- 法律制度
- 民法体系,具有本土法律概念;联邦宪法法院对立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未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
- 选举权
- 18岁及以上;普遍选举权
- 公民身份
- 出生公民资格:否 仅限血统公民资格:至少一名父母必须是德国公民,或已在德国居住至少8年的外籍居民 承认双重国籍:是,但需要事先获得政府批准 入籍居留要求:8年
- 行政部门
- 国家元首:总统Frank-Walter STEINMEIER(自2017年3月19日起;于2022年2月13日连任,第二任期自2022年3月19日起) 政府首脑:总理Friedrich MERZ(自2025年5月6日起) 内阁:内阁或联邦部长(Bundesminister)由总统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 选举:总统由联邦大会选举,任期五年;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Bundestag)全体议员及各州议会(Landtage)选出的同等数量代表组成;总理在联邦大选后由联邦议院以绝对多数选举,任期四年 选举结果:Frank-Walter STEINMEIER于2022年2月13日连任总统,在联邦大会中获得1,045票,对手Max OTTE获96票;Friedrich MERZ于2025年5月6日当选总理,此前其领导的基民盟/基社盟联盟在2025年2月联邦大选中赢得相对多数席位,随后在联邦议院首轮投票中以325票赞成获得通过
- 立法机构
- 两院制议会(Parlament)由联邦议院(Bundestag)(736个席位;采用直接选举与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方式由民众投票选出;政党须赢得全国选票的5%或获得三个直接授权方可取得议席;议员任期四年)和联邦参议院(Bundesrat)(69票;各州政府直接行使投票权;每州根据人口多少拥有三至六票,且须以整体方式统一投票)组成。 选举:联邦议院——上次选举于2025年2月23日举行(下次预定于2029年前举行);注——联邦参议院不进行选举,其组成由各州级政府的构成决定;每当16个州中任何一州举行选举,联邦参议院的组成均可能随之变化。 选举结果:联邦议院——各党得票率:基民盟/基社盟28.5%,德国选择党20.8%,社民党16.4%,绿党11.6%,自民党4.3%,左翼党8.8%,萨赫拉·瓦根克内希特联盟4.9%;各党席位:基民盟/基社盟208席,德国选择党152席,社民党120席,绿党85席,左翼党64席,萨赫拉·瓦根克内希特联盟0席(未能跨越门槛);注——最终席位分配尚待官方认证后作出调整。
- 司法部门
- 联邦宪法法院或德国宪法法院(一半的法官由联邦议院选举,另一半由联邦委员会选举)
- 政治党派
- 联盟'90/绿党[安吉丽卡·比尔和莱因哈德·布蒂科费尔];基督教民主联盟或CDU[安格拉·默克尔];基督教社会联盟或CSU[埃德蒙·施托伊贝尔,主席];自由民主党或FDP[圭多·韦斯特韦莱,主席];左翼党或PDS/WASG[奥斯卡·拉方泰纳和格雷戈尔·吉西];民主社会主义党或PDS[洛塔尔·比斯基];社会民主党或SPD[弗兰茨·明特费林]
- 国家元首
- 总统克里斯蒂安·武尔夫(自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起)
- 政府首脑
- 总理安格拉·默克尔
- 柜子
- 内阁或联邦部长(联邦部长)由总统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
- 选举
- 总统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届),联邦大会包括联邦议院的所有成员和由各州议会选出的相等数量的代表;上次选举于2009年5月23日举行(下次定于2014年5月23日);总理由联邦议院绝对多数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联邦议院总理投票最后一次在2009年9月27日之后举行(下次将在不迟于2013年举行的立法选举之后进行)
- 选举结果
- 2025年2月23日举行联邦议院选举——各党得票率:基民盟/基社盟28.6%,德国选择党20.8%,社民党16.4%,绿党11.6%,左翼党8.8%,萨拉·瓦根克内希特联盟4.9%,自民党4.3%;各党获得席位:基民盟/基社盟208席,德国选择党152席,社民党120席,绿党85席,左翼党64席,自民党0席(未能跨越5%门槛),萨拉·瓦根克内希特联盟0席(未能跨越5%门槛);注——最终席位分配仍有待官方认证完成及联合政府谈判结束后作出调整。
- 宪法
- 1949年5月23日生效,称为《基本法》;1990年10月3日成为统一后德国人民的宪法
- 独立
- 1871年1月18日(德意志帝国统一);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分为四个占领区(英国、美国、苏联及后来的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于1949年5月23日宣告成立,包括前英国、美国占领区
- 国家假日
- 统一日,10月3日(1990年)
- 国际组织参与
- 非洲开发银行、亚开行、澳大利亚集团、BDEAC、国际清算银行、黑海经济合作组织(观察员)、波罗的海国家委员会、加勒比开发银行、欧洲委员会、欧洲核子研究组织、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欧洲空间局、欧洲联盟、粮农组织、五国集团、七国集团、八国集团、十国集团、美洲开发银行、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国际发展协会、国际能源机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金融公司、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联合会、国际水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奥委会、国际移民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不结盟运动(客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核能机构、核供应集团、美洲国家组织(观察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巴黎俱乐部、国际法院、联合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临时成员)、联合国停火监督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联合国监测核查及视察委员会、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万国邮政联盟、西非开发银行(非区域成员)、世界海关组织、西欧联盟、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气象组织、世界旅游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佐恩公约
- 驻美外交代表机构
- 馆长:克劳斯·沙里奥特大使 使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水库路西北4645号,20007 电话:[1] (202) 298-4000 传真:[1] (202) 298-4249 总领馆:亚特兰大、波士顿、芝加哥、休斯顿、洛杉矶、迈阿密、纽约、旧金山
- 美国外交代表
- 馆长:小威廉·R·蒂姆肯大使 使馆:柏林新城教堂街4-5号,10117;注——新使馆将建在柏林勃兰登堡门附近;2004年10月奠基,预计2008年竣工 邮件地址:PSC 120, Box 1000, APO AE 09265 电话:[49] (030) 2385 174 传真:[49] (030) 8305-1215 总领馆:杜塞尔多夫、法兰克福、汉堡、莱比锡、慕尼黑
首都
政府所在地和政治历史
- 首都
- 柏林
- 位置
- 北纬52°31′,东经13°24′
- 时差
- UTC+1(标准时间期间比华盛顿特区早6小时)
- 历史
- 该名称的起源尚不明确,但可能与古西斯拉夫语(波拉布语)中的"berl"或"birl"一词有关,意为"沼泽"
大使馆和外交代表机构
大使馆位置和联系方式
美国驻柏林大使馆 Clayallee 170, 14191 Berlin 电话:(49) (30) 8305-0(仅限紧急服务) 电话:(49) (30) 8305-1200(一般事务,周一至周四下午2-4点) 传真:(49) (30) 8305-1215 美国公民服务电子邮件:ACSBerlin@state.gov 美国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 Giessener Str. 30, 60435 Frankfurt am Main 电话:(49) (69) 7535-0(仅限紧急服务) 电话:(49) (69) 7535-2102(一般事务,周一至周五下午2-4点) 传真:(49) (69) 7535-2252 美国公民服务电子邮件:GermanyACS@state.gov 护照查询电子邮件:FrankfurtPassports@state.gov 美国驻慕尼黑总领事馆 Koeniginstrasse 5, 80539 Munich 电话:(49) (89) 2888-0(仅限紧急服务,非办公时间) 电话:(49) (89) 2888-580(仅限紧急服务,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 电话:(49) (89) 2888-575(一般事务,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 传真:(49) (89) 280-9998 美国公民服务电子邮件:ConsMunich@state.gov 美国在不来梅还设有一处领事代理处,地址如下: Flughafenallee 18, 28199 Bremen 电话:(49) (421) 301-5860 传真:(49) (421) 301-5861 驻汉堡和杜塞尔多夫的领事服务仅通过分别来自柏林和法兰克福的领事人员定期巡回探访的方式提供。
军事
分支机构、服务义务、支出和人力。
- 军事分支
- 联邦武装力量(联邦国防军):陆军(Heer);海军(Deutsche Marine,含海军航空兵);空军(Luftwaffe);联合支援部队(Streitkraeftebasis,SKB);中央医疗服务部门(Zentraler Sanitaetsdienst,ZSanDstBw)
- 服务年限和义务
- 男女自愿服役年龄为17至23岁;义务兵役制于2011年7月1日终止;服役期限为8至23个月或12年;自2001年起,女性即可在所有军种和职位中自愿服役。
国家象征
国旗、国歌及其他国家认同的象征
联邦旗由三条等宽的水平条纹组成,顶部为黑色,中间为红色,底部为金色;旗帜的竖幅(宽度)与横幅(长度)的比例应为 3:5。联邦旗也可以横幅的形式展示。横幅由三条等宽的竖条纹组成,左侧为黑色,中间为红色,右侧为金色。 应在以下日期展示旗帜: 1月27日 国家社会主义受害者纪念日* 5月1日 劳动节 5月5日 欧洲日 5月23日 《基本法》颁布周年纪念 6月17日 1953年6月17日周年纪念 7月20日 1944年7月20日周年纪念 10月3日 德国统一日 前降临节前第一个星期日前的第二个星期日 全国哀悼日* 按具体安排: 德国联邦议院选举日 欧洲议会选举日 一般认为这些颜色来自于吕措夫自由军团的制服,该军团主要由大学生组成,在德国反抗拿破仑占领斗争的末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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